各盟市文新广(体)局:
今年3月,根据文化和旅游部《关于组织开展2018—2020年度“中国民间文化艺术之乡”评审命名工作的通知》(办公共函〔2018〕64号)要求,我厅下发《关于开展2018-2020年度“全区民间文化艺术之乡”评审工作的通知》,对此项工作进行了部署。全区以旗县(市、区)、苏木乡镇政府为创建主体,共申报61项,经专家评审,有32个旗县(市、区)、苏木乡镇(街道)拟入选全区民间文化艺术之乡名单,其中有4个旗拟推荐中国民间文化艺术之乡,现将名单(名单附后)予以公示,公示期5天(2018年5月29日-6月2日)。
如对公示名单有不同意见,请在公示期内向自治区文化厅公共文化处反映情况。反映的情况要具体真实,并请留下姓名和联系方式,以便核查。
联系人:刘杨 0471-6962920 13674847176
邮箱:nmwhtswc@163.com
附:
1、2018-2020年度全区民间文化艺术之乡名单
2、2018-2020年度中国民间文化艺术之乡推荐名单
内蒙古自治区文化厅
2018年5月28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