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内蒙古自治区文化厅关于公示2018-2020年度中国民间文化艺术之乡推荐名单和2018-2020年度全区民间文化艺术之乡拟命名名单的通知
来源:内蒙古自治区文化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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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布时间:2018-05-2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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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盟市文新广(体)局: 

  今年3月,根据文化和旅游部《关于组织开展20182020年度“中国民间文化艺术之乡”评审命名工作的通知》(办公共函〔201864号)要求,我厅下发《关于开展2018-2020年度“全区民间文化艺术之乡”评审工作的通知》,对此项工作进行了部署全区以旗县(市、区)、苏木乡镇政府为创建主体,共申报61项,经专家评审,有32个旗县(市、区)、苏木乡镇(街道)拟入选全区民间文化艺术之乡名单,其中有4个旗拟推荐中国民间文化艺术之乡,现将名单(名单附后)予以公示,公示期5天(2018529-62日)。 

  如对公示名单有不同意见,请在公示期内向自治区文化厅公共文化处反映情况。反映的情况要具体真实,并请留下姓名和联系方式,以便核查。 

  联系人:刘杨  0471-6962920  13674847176 

  邮箱:nmwhtswc@163.com 

  附:

  12018-2020年度全区民间文化艺术之乡名单 

  22018-2020年度中国民间文化艺术之乡推荐名单 

    

 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内蒙古自治区文化厅 

 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2018528 

责任编辑:赵建华 高明博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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